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要闻 > 正文
塑料袋要标环保提示语
2008年02月14日
行业要闻
塑料购物袋将于6月1日起有偿使用,同时停止生产使用超薄塑料袋。记者昨天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获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已完成《塑料购物袋的环境、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三项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塑料购物袋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必须大于等于0.025毫米。在颜色方面,新标准也有很明确的规定,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购物袋应为本色,其他塑料购物袋本体一般为本色或白色,也可以是其他颜色;塑料购物袋不允许有妨碍使用的气泡、穿孔等瑕疵,袋膜应均匀、平整;在印刷质量方面,要求油墨应均匀,图案、文字清晰、完整等。标准明确要求,所有塑料购物袋产品都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标准要求,塑料购物袋必须有安全性说明和警告语。如果是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购物袋,应标有“食品用”字样。另外,塑料袋还应标有“为了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请多次使用”等文字。塑料购物袋的标识要用醒目的颜色,应不易褪色或脱落;可以采用印刷或喷涂等方法,但应不损害塑料购物袋的性能;标识一般应位于塑料购物袋的明显处,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购物袋、本身不便或无法标示的塑料购物袋,可在外包装上进行标示等。
业内相关人士表示,塑料袋的厚度对其使用和安全都有很大影响,厚度达到标准规定的购物袋,还可重复使用,以节约资源并减少环境污染。近日,记者对锦州市一些大型超市进行了采访。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许多超市还没有为消费者提供布袋等购物袋,许多超市的管理人员表示,非常关注塑料袋使用问题,目前也都在结合各自的情况积极研究措施。
【设置字体:
大
中
小
】 【
关闭
】
【
发布评论
】 【
相关反馈
】 【
收藏此页
】 【
技术论坛
】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会员反馈, 更省时: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快速反馈
(无须注册,立即填写下列信息,直接回复厂商)
姓名:
*
行业:
--请选择--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军工
机床工具/模具
机械
电子/电器
石化
橡塑
食品/饮料
医药
包装
电力电气
纺织
造纸
冶金
IT
其它
部门:
*
职位:
*
企业名称:
*
省份:
*
--请选择--
北京市
上海市
天津市
重庆市
安徽省
福建省
甘肃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贵州省
海南省
河北省
河南省
黑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吉林省
江苏省
江西省
辽宁省
内蒙古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青海省
四川省
山东省
山西省
陕西省
西藏自治区
新疆
云南省
浙江省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台湾省
其他地区
市/区:
*
区号-电话:
*
-
传真:
邮编:
*
公司地址:
*
电子邮件:
*
反馈主题:
查"塑料""包装""模具"去
如果您因误收到本邮件,或者今后不希望再收到我们传送的电子邮件, 请点击
退订
《国际塑料工业》 2006年第二期电子杂志 电子版 2006-04-23
ipionline.com.cn与
S
oo
Q
搜企网版权所有©199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