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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贫困户"阳光"脱贫

农光互补项目安装完毕,光伏发电下面将种植袋料香菇杨冰摄

施工人员正在给贫困户在房顶安装太阳能发电板石雪帆摄

当清晨的阳光照进淅川县盛湾镇瓦房村村民王建华家时,他家屋顶的光伏电站就开始了运转。对这个贫困家庭来说,电表指针的每次转动,都意味着收入的增加。

让贫困农户变成“电老板”,是淅川县探索解决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解困的新路径——政府为农村无劳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的“三无”贫困户免费安装家庭光伏电站,项目产权和发电收益全部归贫困户所有,从而让贫困户逐步脱贫。

淅川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生态“绿线”必须保,耕地“红线”不能碰,让广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必须探索创新,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

201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淅川县就开始谱写“念好太阳经、唱好绿色戏、打好生态牌”的绿色乐章,确定把一次投资、多年受益、没有污染、见效较快的光伏产业作为贫困户脱贫增收的新途径。

新能源“钱”途无量

5月8日,笔者来到瓦房村,只见户户房屋在光伏板的反射下格外醒目。“可别小瞧这些板子,晒晒太阳就能挣钱。”村民王建华笑着说。

一聊起光伏发电,王建华乐得合不拢嘴。“俺家的光伏板,到现在建成不到三年,去年我得到了3000元的补贴,今年已经得到555元的补贴。”村民都把光伏发电称为“种太阳”,随着“种太阳”的稳步推进,贫困户的生活悄然改变。

“以前扶贫都是送猪、送羊,不能从根本上长久地解决贫困问题。政府出资安装光伏电站,可以使农户持续多年收益。”淅川县扶贫办主任石成宝说。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已有7752户贫困户屋顶上安装了光伏发电板,这种小型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已成为无劳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的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绿色银行”。

笔者来到淅川县上集镇关帝村,看到村民屋顶上连片的太阳能电池板熠熠生辉,强烈的阳光将光伏板照得乌黑锃亮。

“原来家里烧煤做饭,每月光买煤球就要花60多元,现在改成了用电,仅这一项就节省不少开销。”说起自家的光伏电站,村民赵全红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

仓房镇侯家坡村贫困户李文德,指着自家房顶上的光伏发电板对笔者说:“这家伙发的电,不仅可以自家用,剩余的还能卖给国家电网,这在以前,都不敢想。”

据统计,自“光伏下乡”扶贫工程实施以来,每户贫困家庭光伏电站年均发电约3300千瓦时,按光伏电站使用寿命25年计算,户均年净收益1500多元,总收益可达3.8万多元。

光伏农业挑大梁

上边光伏发电,下边生态种养,“农光互补”综合发展模式,实现了生产资源的综合高效利用。寺湾镇大柳村村委会主任王锋告诉笔者:“发展生态农业是绿色发展的主要途径,光伏发电为生态农业找到了一条绿色发展的出路。”

如何做到农业种植和光伏发电两不误?该村的做法是:运用循环原理,采取空中安装太阳能组件、地面种植薄皮核桃,棚顶安装太阳能电池板、棚下种植食用菌等模式,大大增加了土地的收益。

据介绍,早在2014年,淅川县政府就与北京国电中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约光伏电站项目,投资额达30亿元。还签订了淅川县300兆瓦光伏电站及光伏农业园项目等。

但用光伏农业种出“生态效益”并非易事,必须持续发力。为此淅川县计划用3年时间,建成“农光互补”的“光伏、油用牡丹、茶业、果业、旅游”五位一体的新型农业模式。2015年9月,西簧乡龙岗、大柳、杨庄等3个试点村实现了“农光互补”全覆盖,这让其他乡镇、其他村庄的广大农民看到了希望。

如今,这种模式已经由西簧乡辐射到了毛堂、寺湾、盛湾等许多乡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绿色福利共分享

“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有了绿水青山,就有了永远的金山银山。

盛湾镇云岭村村委会主任李元宏说,通过发展光伏农业,现在该村不仅新型农民有了工资,流转土地的农民也有了固定收入。去年在香菇种植大棚里做工的村民,人均月收入达到了2000元。太阳能发电与生态种植有机结合,实现了电力和农业双创收。

该村村民周志民对笔者说,每年5月到9月,是香菇种植大棚菌种的培育、装袋、进棚的关键期,村民们一个个忙得不亦乐乎。村民李同伟感慨地说:“是忙,但忙得高兴。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事业,也是大家伙实实在在的收入。”

淅川县农业局局长严国良说,以前的发展只看重数字,现在考核的指挥棒有了调整,环境倒逼的压力日益趋紧,以光兴产,绿色发展,可以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多赢。

仍有瓶颈待破解

如何让光伏产业扶贫更好地发挥减贫效益?调查发现还有一些问题需要破解。

项目资金是头道关卡。2014年,淅川县开始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到户项目,当年共有2008户贫困户受益。贫困户王建华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他家的光伏电站总造价2.4万元,财政扶持、公司捐助和自筹各占1/3。

淅川县扶贫办主任石成宝介绍,起初之所以让贫困户出一部分资金,一方面是由于县财政资金紧张,无法包揽;另一方面是出于让贫困户在电站使用和维护上更加用心的考虑,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贫困户拿不出钱来。因此,在第二批项目中做了调整,贫困户自筹部分统一从村级贫困互助发展资金中借款,然后用贫困户的发电收入分6年还清,利息由县财政统一贴息。

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成后使用寿命较长,贫困户脱贫后一般不会把电站转让给别的贫困户。为扩大受惠面,笔者建议各村利用村委会、敬老院、村小学等公共屋顶和荒山空地等建设光伏电站,让贫困村有集体收入,可以给贫困户分红,老贫困户脱贫后退出,新贫困户随后加入。继续探索完善贫困户受益机制,让扶贫“阳光”普照到每一位贫困群众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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